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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10-27

一、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需查借阅部门派人到人事档案室查借阅,不接收帮忙复印、扫描、拍照、传真等服务请求。

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需如实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报单位负责同志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获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到人事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三、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时,须在“查档事由”“查档内容”详细说明在获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到人事档案室借出,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四、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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