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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10-27

一、查阅学生档案,需查阅部门派人或个人到学生档案室查阅个人无法到场查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各学院、部门查阅学生档案材料,需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档案利用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2名工作人员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三、学生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档案利用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2名工作人员到学生档案室借出,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按规定做好登记。

四、在校学生查阅本人团员材料,持学生证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五、在校学生查阅本人党员材料,需由所在学院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档案利用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2名中共正式党员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六、用人单位因政审等需要查阅学生档案的,需开具介绍信,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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