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10-27
一、查阅学生档案,需查阅部门派人或个人到学生档案室查阅。个人无法到场查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各学院、部门查阅学生档案材料,需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档案利用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2名工作人员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三、学生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档案利用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2名工作人员到学生档案室借出,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按规定做好登记。
四、在校学生查阅本人团员材料,持学生证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五、在校学生查阅本人党员材料,需由所在学院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档案利用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2名中共正式党员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六、用人单位因政审等需要查阅学生档案的,需开具介绍信,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并按规定做好登记。